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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司刑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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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章 得知噩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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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取中,进士出身的士子可了不得,升官都要比别人快好多啊,普通官吏那是拍马也赶上不的,所以李日知相求,又不是什么难办的事情,他便欣然答应。

    雍州府衙门离着长安县衙门不远,出门走了不大会儿的工夫就到了,两个衙门的书吏都是相熟的,毕竟打交道的机会太多,想不熟也不成。

    书吏找来了个他的熟人,打听一番,那熟人听了之后,便道:“姓赵的,叫赵铁根,从栎阳来越级上告的对吧?稍等一会儿,我去给你查一下!”

    熟人进了衙门,隔了一会儿,出来了,道:“确有此事,咱们衙门把案子已经受理了,不过,这可是越级上告,要杖三十的,我们长史的脾气,你也明白的!”

    百姓越级上告从原则上来讲,那肯定是不允许的,至少在武则天没有开始大规模排除异已之前,是不允许的,但其实并没有严格规定,说百姓要是越级上告了,那就要给予什么样的惩罚,这个时候还没有制定。

    对于雍州府来讲,一般遇到这种情况是打三十大板,但如果所告属实,那么这三十板子可以不打,也就是要等到案子审得差不多时,才会决定打不打板子,在唐初时代,这种处置越级上告者的方式,还是比较人性化的。

    但本任长史不行,他脾气大得很,他不是事后打板子,他是事先打板子,不管有理没理,谁敢越级上告,就先打谁三十大板。

    书吏自然知道长史的脾气,他一咧嘴,问道:“打了?”

    “打了呗!

第二百二十七章 得知噩耗(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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