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身上试验,远没有现在这般精细。后来,1817年,著名的英国外科医生cooper首先尝试在人身上植皮,他将一位断指患者离断手指的皮肤剥下来,移植到了手指的断端上,获得了成功。当然,当时可能断指续接比较困难,应该几乎不可能吧,所以这名医生没有采取接续手指的方式。
后来? 又有很多医生为这项技术的发展和成熟做出了贡献? 其中最重要的贡献莫过于用来取皮的各种器械,比如徒手取皮刀? 鼓式取皮刀? 电动(气动)取皮机等等。
移植的皮肤有厚有薄,分好几种? 各有各的名称,包含皮肤全层厚度的叫全厚皮? 其移植叫做全厚植皮? 这种皮肤移植成活后的好处是质量好,包括颜色和质地与受区周围皮肤比较接近,也不容易回缩。但皮肤越厚越不容易成活,这和栽树一样? 大树比小树苗难成活。
然后还有一个问题? 这种全厚植皮必须得“皮源”非常充裕,像姜妍儿这般,身上都没几块好皮的,怎么可能这么“奢侈”,做这种全厚皮层移植呢?
姜妍儿全身近80%的地方都需要植皮? 而可用于供皮的皮肤只剩下10%左右,修复难度之大? 令人望而生畏。但是,这难不倒陈俊。
陈俊设计了一套方案? 由大大小小二十几次手术组成,先打算做双手和部分上肢。
其中最关键的? 令他引以为傲的? 自然是取皮技术? 以及保护好残留的供皮区。
国外医学界把所有只有皮
522、蝉翼皮(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