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丈夫的年龄,已经属于晚婚一族了。”黎诺依瞎话说的我还顺溜。
“你认为不吃稀饭这个人怎样”任由两个女人自由发展下去肯定会纠缠不清,我立刻岔开了话题。
雁过拔毛一愣“说不清,他长的有些小帅,是我喜欢的类型。可你们说他这人,很可能两天后要死翘翘了,干嘛还不赶紧去享受人生,非要跑回阴山村受罪根据行程,后天我们顶多走到白滩。他如果真死了,难道我们还要负责将他的尸体抬回去”
这女人的性格果然有些腹黑,一边说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一边满不在乎的诅咒自己喜欢的类型死去。名为女人的物种太复杂了
“他,写了公证。死了当地埋,不用理。”一直沉默的轻音水滴抬头说出这句话,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