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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罪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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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显性征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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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治疗不及时的情况下是满足诱发肾病条件的。

    再者,凶手是从背后袭击的受害人,其实这是心理和行为两方面促成的。尸体创口显示凶手身材相对矮小,那么行为上他就势必会采取成功率更高的犯罪手段,背后下黑手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而从心理方面来讲,通常正面袭击受害人才能宣泄仇恨,才能最大程度的享受报复的快感。可他手持利器却偏偏选择了从背后下手,说明他是为了对自身某种显性特征加以掩饰。

    换言之,他的面部或者肢体存有缺陷。

    采取这样的作案方式应该源于两点,一方面是自卑心理作祟,另一方面则是怕被认出面临暴露的危险。

    最后,凶手所选择的目标有着显著的共性,好色和滥交。由此可以推断,他的男性生理器官很有可能存在重大障碍。

    至此,作案人特征也明朗了。身材矮小、面部或者肢体有明显缺陷、患有肾脏疾病,且在男女之事上力不从心。

    而最符合这些特征的只有一个人——张宝书!

    “白队,我不得不承认,你的推导过程的确很精彩,也很富有逻辑性。”周然先是鼓了鼓掌,随即又皱了皱眉头,“可我想说的是,仅仅是看到被割下的肾脏便认定凶手患有这方面疾病,是不是太草率了一些?”

    “草率吗?”白中元笑笑,“在刑事案件中,每名办案人员采取的方式方法或许不同,但有一个点是谁都绕不开的。”

    “你说的是,显性征

第三章 显性征象(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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