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遛遛的狗子跟我来!”
“汪汪!”
只有在遛遛的时候,李幸才知道咿呀是一只狗。
它嗷叫的频率远远大于吠叫的频率。
“拉奇,你一个人出去吗?会不会不安全?”
英格丽德担忧地说。
李幸道:“有莱恩他们跟着,没问题的。”
“那你要早点回来,别太晚了。”
“放心吧。”
李幸戴上面罩,虽然没什么用。
他的身材太高大了,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特点,翻遍整个多伦多,就算能找到与他相同身高的长人,可是,他的臂展,是无论如何都掩饰不了的。
远远看去,他就像是一只长臂大猩猩一样。
就算以世界为单位,要找到第二个像李幸这种身材的人,可能性也接近于0。
面罩只能起到一点点掩饰效果,李幸心里很清楚,路人一定会把他认出来。
因此,为了避免被球迷包围,他特意给咿呀穿上了一件衣服。
衣服上面写着:不要靠近,我是疯狗,我会咬人!
虽然哈士奇长得慈眉善目,但这个世界上不乏那种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打死他们也不会靠近狗子一步。
洛克公园
这个洛克公园和洛杉矶的那个接球圣地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只是一个名字罢了,多伦多人平时也喜欢在这里散步。
每周
第六百六十四章 自白(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