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高媛媛的声音更是曼妙,嗓音间,颇有天后王菲的那股子空灵的味道,且有原创李健的婉转悠扬之风格。
一个字,美,美得令人窒息。
高媛媛对这首歌很是喜欢,一连唱了三遍才肯罢休,末了,难掩欣喜且又颇为矜持地对吴驰道:“吴公子,可愿意将此歌赠与妾身?”
看吧,千年之前的古人便有了知识产权的概念,而千年之后,一对农民工组合靠着汪老板的一首《春天里》红遍了大江南北,这对农民工红火了之后,不单不付给汪老板歌曲的版权费,还在各种场合表态说是他们两个唱红了这首歌,汪老板理应感谢他们两个。更过分的是,当汪老板收回了版权,禁止这哥俩再靠《春天里》这首歌赚钱时,天朝臣民居然一致反对汪老板。
差距啊!
吴驰不置可否,起身与一旁拿来琵琶,重新坐回了原来位置,拨了个和弦,开口唱起了另一只歌,《我愿意》。
人类进化千年,最大的改变就是与男女之事的越发不要脸,《传奇》这首歌的表达还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但《我愿意》便极尽赤果。
尤其是副歌部分的歌词,我愿意为你忘记我姓名,就算多一秒停留在你怀里,失去世界也不可惜。
太浪,毫无羞臊!
而且,如此赤白的表达,一点的文学修养都没有。
但是,这些缺点或是说问题,并不能掩盖了其结果,越是这种赤白的表达,就越能撞击到人的心灵。
至
第177章 赎身(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