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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之我要走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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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心安的小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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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非就只是多了一份词曲作者的合同而已。

    可问题,还多了两个附属条款。

    一个是王辉对于其创作的歌曲,拥有全部版权,在团期间,可以交给公司员工演唱,但版权还是在她那里。

    第二个,则是一份导演协会的申请资格。

    后面那个暂且不说它,只是第一个,就让秘书明白,为什么王辉不会离开了。

    废话,她拥有所有歌曲的版权,可以随时离开,但除非她自己开公司,否则到任何公司里,有人会答应这样的条约么?

    然而问题是,她面前就有了这样一份条约。

    在感慨王总慧眼识珠之余,也不由得有些无语。

    该说王辉聪明的可怕呢?

    还是该感慨王总的魄力呢?

    可紧接着,秘书就发现了一件事。

    既然王辉能够提出这样的答案,那岂不是意味着……

    王辉的手里,早就有着天王级别的歌曲?

    这个想法,让秘书心中一惊,可紧接着,她又轻笑出声。

    是了,就算是早就知道又如何?

    以斯巴的能力,能够运营的了天王级别的歌曲?

    虽说天王级别的歌曲,已经到达了一定界限,是那种流传度十分高的歌曲,但一个好的公司,完全可以让这首歌有着更加广泛的知名度。

    这一点,就算是王辉不懂,甚至并不在乎,可难道王总就可以抱着蒙骗王辉的打算去做?


第104章 心安的小鞠(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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