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来源。它分两个部分。一是直接向酒坊征税,二是向贩卖酒的商人征税。
为了便于征收酒税,朝廷就在崇文门里面,指定了十八家商户,负责收购城外贩运来的烧酒。然后再由这十八家商户向京城各地分销。
这十八家商户,就叫做“十八家酒店”。
这其实就是一种酒类专卖制度。
所有的运酒车辆,都必须走崇文门,其他城门不允许走。
因为到了崇文门的酒,都是从南方来的,所以这些酒又叫做南路酒,运酒的车辆或者酒坛子上,只要有“南路”的标志,就证明已经交过酒税,可以进入崇文门内出售。
由于两重征税,税收占去了利润的一大部分,所以就有一些人,冒险向城内走私私酒。
方法就是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把装着酒的猪膀胱挂在脖子上,然后后背贴着城墙,手脚攀登在城墙砖的凸起之处,一点儿一点地爬上城墙。
到了城墙,虽然是一个大数目,但他还有信心解决。
问题在于,如果所有的本钱都是他自己出的话,对方就没有多大风险。双方利益的捆绑,就不是那么紧密。
只有对方也出了钱,才会跟自己同心同德,风险共担。
第四,这个人必须可靠。
一是有胆量,敢做这种生意。
二是讲义气,不会见财忘义,出卖自己。
第五,此人还要有一定的经济头脑和一定的商业经验。
第17章 私酒(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