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造福天下百姓。所以高岳认为,世禄和世爵绝不可取,可守宰的权位却必须要在,此外为避免割据,还必须将权位流转起来。”
“何解?”
“高岳倡言,刺史、县令等都是四考为限,但多数只一两考就迁转他处,以此流官的话,往往连地方百姓的情况风俗都没有了解,又谈何造福遗爱?然而若强制让刺史、县令满四考再迁转,又违背人情,过于僵化,所以高岳认为,只要能保证守宰级别的选拔任用,其下刺史和县令无论几考,都能在守宰的督促考核下,多少为百姓做些业绩。故而,臣替代高岳,向陛下恳求,复古行台制。”
“行,行台制?”
郑絪随即修正道:“台省台省,其实按我唐的典章,呼为行省制更为妥当,也即是变革方镇藩道为行中书省,下设州、县。行中书省在地官署,由中书门下的宰相派出,以中书侍郎或门下侍郎平章事,‘行中书省于某道’,相当于前方镇节度使;再可以稍次的给事中、中书舍人及尚书省侍郎加参知政事,‘行省于某道”,相当于前观察使。行中书省或行省,执掌当地生人、赋税、兵甲、学校、庙宇功德各事,以五年或十载为期,多则易生割据,少则更迭繁冗,期限满后若无大错,便必须回归中书门下继为宰相。宰相行中书省事于某地时,一旦了解到民瘼疾苦,在中枢时便可呼号革新,而相同的宰相在中枢里的革新理念,也可随着行中书省事,惠及到地方上去,且行中书省与中书门下虽位置不同,但都是宰相,执政时亦可沟通。
2.行中书省制(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