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时间到了。
我皱了皱眉,尽管有些不愿却任由他把我往餐馆的方向拉去。
到他这里工作前,我的三餐很不正常,因为没什么胃口所以经常不吃饭,有时候一天甚至一餐不吃。小钟知道后,态度便很强硬的逼我按时吃三餐,每天准时出现,直至我吃完饭才放人。
他的好意我很难拒绝,更何况自从按时吃三餐后,我晕眩恶心的毛病便没了,想来是以前经常不吃东西,营养不良造成贫血而引起的。
出了公司的大门,一路上,成长在这里的小钟不断与认识的人问好着,跟在他身后,看着他平实的脸灿烂的笑容,我的心一阵温暖。
如果逐野也跟他一样平凡,多好。
来到快餐店,让师傅随便炒两个小菜再来一个清汤就足够我们吃的了。
菜很快端了上来,我慢吞吞的吃着,小钟习以为常的狼吞虎咽,加上时不时的交谈几句,一顿吃完,用了四十来分钟。
付钱的是小钟,他坚持由他付钱,他说他怎么也算是一个老板,怎么能让员工请他吃东西。我有摇头苦笑,这会儿,他到当自己是老板了。
平常,吃完饭后我们就直接回他的公司工作,但今天,小钟把我拉到了一个电话亭旁边,他拿出自己的电话卡交给我,我一脸困惑的接过。
他笑着,说:“吃饭时你一直看着电话亭的方向……想家了吧,打个电话回家吧?”
我一愣,看着他清爽的脸朴实的笑,最后,我抓紧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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