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力会议召开第二次会议,马迁安地位上升,经几位抗联领导商讨后,认为他可以正式出席,可以拥有投票权。
本次会议双方签署了新的合作协议,在平等的基础上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最后通过了《sl远东边疆区、远东军与zg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第三路军合作提纲》
主要内容有:
1、 抗联应详细快速的提供rb关东军之一切军事情报。
2、 抗联应提供zg东北境内满洲国政府所有军事政治经济情报。
3、 sl公民在zg东北如遇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无端侵害的情况下,抗联应予以营救。
4、 如遇关东军挑衅进攻sl事件,抗联有义务在敌后发起袭扰作战。
5、 sl远东边疆区政府党委对抗联给予武器,药品,服装支援
6、 sl远东边疆区政府及党委将为抗联培训无线电人员,培训抗联开车,驾驶坦克,空降等技能。
7、 sl远东军定期在zg东北边境提供物资办法(附件1)
8、 抗联因战斗失利退入s境或因派人培训而过境办法细则(附件2)
至于与抗联一路军合作提纲则比照此提纲由抗联一路军领导在合适的时间内批准生效。
原签署的《对东北抗日联军第2路军总指挥(周卫中)、副总指挥赵尚志和第3路军总指挥张寿篯(李兆麟)、北满党省委代表冯伯云的指示提纲》。即
第28章 伯力会议(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