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是个体力怪物。
因为公司要组织马拉松比赛。那个时候每个有志于在比赛中一展身手的上进青年,晚上吃过饭都会趁着夜风出来练习跑步。呆子曦交友能力很强,瞬间就拉出一个跑步小队来,然后在第一天就让男生们见识到了什么叫挫败。
“妈蛋,怎能让她甩开!”傻瓜奇火从心头起,于是定下了一个阴险的计划——加练。从那天起。他每天偷偷加码锻炼。每一夜,都能看到一个在公寓园区的环道上一圈圈奔跑的身影。当然。跑步小队不是每天都出勤的,与那些懒惰的宅男相比,呆子曦几乎风雨无阻。而同样风雨无阻的傻瓜奇,成了最好的跑友。
只不过,由于每天都有加练,所以在共跑的时候傻瓜奇往往累到没气说话。可即使累成那样,他也乐意共跑,乐意多共度一点时间。而这个时候,呆子曦也都会放缓速度,与傻瓜奇并肩而行。不嫌他速度慢,也不说他体力差,反而经常介绍运动常识。
“跑步之后充分的拉伸肌肉,能防止把腿跑粗。”
“跑步时可以减小步幅加快频率,这样更省力。”
在好不容易跑到终点后,傻瓜奇扶着膝盖喘了老半天气,才回了一句话:“我推荐你去看一个动漫,叫《银魂》。”
“银魂?”呆子曦好奇道:“我好多朋友都推荐过,但一直都没看过,真那么好看?”
“相信哥,那是哥的本命大爱。”杨奇还没喘匀气,就噌的一下竖起三根手指一脸郑重对天起誓:“愿用哥一
504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眼睛(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