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些接触过近代科学思维的人来说,是有困难的。我们以自身的教育背景,都习惯性地以唯物法来看待世界。认为,世界的万物都是客观存在的。
万物为有,不然,世界就不存在了。
且看大师如何说理,把这明明存在的东西,给说没了。
其题目叫:法无我的具体修法。我虽然不能够实修,但其思维修的部分,恰恰是我最感兴趣的。
大师的语录,总有一些固定的特点,总是要先讲概念。这就喜欢他这点,与我们上学以来,所接触的教科书,方法一致。
要精通“法无我”,首先要了解什么是“法我”。“法”是何意呢?本来,轮回和涅??的一切所知都叫作“法”,但在“人我”和“法我”分开以后,“法”的范围就缩小了一点。除了“自我”和“我所有见”,执着属于我的东西,以外的所有的有为法和无为法叫作“法”。“我”是什么意思呢?“人我”的“我”可解释为“自我”或“自己”。而“法我”的“我”不是此意,而是“实在”、“实有”的意思。
这一段概念,是需要仔细辨别的。此处所谓的法我的我,是指实在性的意思,把“法我”当成一个词理解,就是“法”的客观实在性。其实,这种分法,在汉传佛教里,也经常运用。比如,我们把世界分为主观与客观,在佛教经典里描述,就用“能知”与“所知”来表示。这是符合认识论的框架的,能所互为依靠,也就可以描述为认识的主体与客体。
在中观里有
第五百七十章 万物不固有(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