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也不多啊。”我这句话不仅仅是担心她的收入,而且想了解一下。唱歌喝酒属于卖艺,不算卖身。如果她们要提高收入,卖身也是有可能的。比如今天晚上,她与我同居一室,可能有这方面的因素吧。
“这个会所,来的都是有钱有势的人,出手也大方。我唱歌还可以,酒量也还行,所以就只能干这个了。来的客人大多数都有情况,即使没有带情况的,临时找,也找年轻漂亮的。庄总,实话跟你说吧,我这个年龄和长相,是没有客人看得上的。当然,我也有我的底线,就是不陪床。但是,也没有人找我陪啊?”她说这话的时候,是低着头的。一个女人,连上床的价值都没有,那得多自卑?
“那你以前是干什么的?怎么今天好像在这里打临工一样?”
“庄总,三里屯你熟悉吧?我原来是北漂,在那边小酒吧里唱歌,到处串场子,挣的钱不多,勉强够生活。”
我一听,这又是个乔姐啊。
“最多的时候,一天晚上串三个场子,挣得到一千五。最少的时候,一个月也接不到生意。再加上,当时年轻,遇上了不负责任的男人。”她说到这里的时候,就不想往下说了。我不知道真假,权当她说的是真的吧。况且,这个时间,最好把话题进行下去,要不然,睡又睡不着,起来还会惊醒那边的宋处长。
“你年轻的时候,应该很好看,歌又唱得这么好,应该很好找男朋友的啊?”我问到。
“谁知道呢?那时年轻,喜欢上了乐队一个鼓手
第二百四十七章 凋零的野花(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