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且,按中国的收养法,一般收养都与儿童年龄差距要到40岁,我们好象还不太符合条件。经济上当然不是问题,爱,也不是问题,问题是实际问题。
我好像把自己绕进去了?
去年和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妍子的流产,其他的,都不是问题。
“哥,要不然我们一起去看看他们吧,再回来的路上跟爸上坟,如何呢?如果他们愿意跟着我们,我们干脆把他们收养了,怎么样?”
妍子突然来劲了,我这是,为了回避一个问题,又迎来更多的新问题。
“妍子,你不知道,按中国的资助和收养是两回事。按中国的法律,收养者与被收养者,在非亲属关系中,年龄差距大概要超过40岁才行,估计我们收养不一定能够合规,当然,我不是不愿,而是不能。”
“不是贺处长在四川当官嘛,找他,他也许有办法呢?”
“他自己也不管这个事,他只是部队的首长,他还不得要求地方官员走后门?这需要时间,还不一定能够成功。”
“我们有的是时间,如果找关系要钱,我们出,怕什么。你联系他,叫他慢慢做工作,行不行?”
“好吧,等这段时间过了我再联系吧。”
“为什么呢?”
“这段时间,新兵在连队,后勤部门很忙的,所以不好打扰。”我找个理由,先拖一拖,再给贺部长打电话。因为我也要查法规,自己先咨询,才有谱。按我的办事经验,自己都没搞清楚
第一百九十一章 四川的事情(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