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有的习惯。人们喜欢给任何事情赋予某种并不存在的意义,最喜欢粉饰纯粹的生理过程:歌颂情欲并升华其为基本的人类感情,把它叫做爱情。
我想起在部队的一个事。当时我们中队要申报先进中队,兹事体大,指导员组织写手编材料,我有幸成为其中之一,因为我是大学生。在统稿时,指导员发表了重要讲话:文章要分三部分,一头一尾叫戴帽穿靴,中间讲故事。戴帽必须赋予伟大意义,表示动机不凡。穿靴必须提示伟大启迪,响应开头伟大意义,表示效果良好。中间的故事,必须插入人情,以巧以怪取胜。如果故事本身平淡,就加入思想过程、心理过程,此事不怕没根据,你想的什么,自己也找不出原因。我当时听了,如沐春风,指导员不愧是西安政治学院毕业,他透析了官样文章的精髓,他也看穿了领导们不甘寂寞的内心。
如果现实实在太平凡,那你就看书吧。这么多不甘平庸的灵魂,就是写书的才子们,本来手无缚鸡之力,却表现出一番指点江山的样子。
刚日读经,柔日读史。很讲究,是吧?自己跟自己扯蛋,自己跟自己较劲。
我倒不理他们那一套。经,我很少读,费脑壳。史,我天天看,看故事。
我也不是整本地依顺序读,太费事。我乱抽,跳着看,床头如果是明史,书桌上也许是汉书,茶几上偶尔也摆一本宋史,随意打乱时间顺序的好处是:你仿佛觉得自己在改造历史,有一种江山尽在把握的假象。
一个未经系统训
第一百三十六章 又开始走神(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