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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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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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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还不等喜细细严查,他们这群人编造的谎言,就在黑夫巧妙的诘问中败下阵来。

    一向自傲的贞,居然在一个低贱士伍黔首手里翻了船!

    如今,喜宣读的每一个字,听在贞耳朵里,都像是末日丧钟!

    髡,就是剃光头发,黥是面上刺字,赎黥则是可以用钱赎买此罪。鬼薪,则是进山打柴,也是一种苦役……

    对于才二十多岁,人生本来一片坦途的亭长贞而言,这是无法接受的结果!

    “我不服!”

    刚听完宣判,贞就脸红脖子粗地嚷嚷起来。

    “我不服,我要乞鞫!”

    乞鞫,是秦国特有的复审制度,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在法定时间内请求复审,县里便会将此案通报郡丞,若对郡丞的审判依然不服,可以继续乞鞫,上达咸阳廷尉,由最高法院进行终审,期限为三个月,这样一来,郡县一时疏忽判的冤假错案,便有机会被廷尉得到沉冤昭雪,最出名的,便是秦王政元年时,有个叫讲的乐人被诬陷偷牛,他不服之下连连乞鞫,最后发现果然是冤案,那些大意的县级法官统统受到了处罚。

    “你确定要乞鞫?”喜问道。

    贞硬着脖子道:“不错!”

    喜合上笔迹未干的竹简,居高临下看着贞。

    “你觉得,本官的判决有误?”

    “你觉得,自己还是被冤枉的?”

    “你觉得,郡丞、廷尉会对你法外开恩?”

  

第11章 自食其果(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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