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捐这种模式,而用买。毕竟地主家的粮食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捐的话,大家又愿意捐多少。
可卖的话,哪来的钱呢?
李逍提出自己的想法,“我们先以乡约堂的名义印一些义仓债券,然后用这债券向乡民们发行,让大家认领。有钱者可自愿认领,把义仓债券发出去之后,募集到的钱款,再向乡中有粮的地主大户们按市价购买粮食,储存在义仓之中。”
张里正问,“大家为什么要拿钱来买这义仓债券呢?”
“当然是为了自助啊,再一个,这个债券就既名债券,那就相当于一个债权。比如一张债券上写的是一千钱,那么这张债券就相当于是一千钱,另外,这个债券上还会有约定好的利息,比如说我们发一张一千钱的债券,约定好一年后向债券所有人赎回时,要付给他三成的利息,本息本一千三百钱。”
这样一说就比较好理解了,债券嘛,就相当于是一张借条,约定好了利息。
“嗯,认领债券能有利息,倒是可以。”
毕竟不是白认领,钱拿出来认领债券将来是可以回本,并得息的,况且债券的用途也很明确,就是购买粮食以帮大家储粮备荒。
“三郎,可是一年后我们拿什么来赎回债券并给付利息呢?”
“很简单,谁受利,谁负责。比如说我们以乡约堂名义发债券买粮食,那么以后就应当是由乡民们来承担这笔本息钱,毕竟大家到时能得到珍贵的粮食。或者说更公平一些,我们在发行
第171章 债券、粮票(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