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名。天下竟有这样的好事,令狐滈何乐而不为呢?反正酒桌上无非多一双筷子而已!
就好像今天的许多有钱人喜欢跟文人结交,喜欢名人字画一样,至于画上画的是什么,能不能看懂?名人的字能不能认识,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些并不重要。
反正跟名人结交能够提升自己的品味就行,特别是那些白手起家,原本知识水平就不高的有钱人更喜欢如此。
话又说回来,对于温庭筠这样的文人来说,也喜欢如此,一则可以结交权贵,今后如果有个什么事情,他们多少能够替自己挡着点;二则也能够利用这样的场合传播自己的诗文,扩大名气和影响力;三则还能够混吃混喝,不至于饿着。
既然是双方都需要的好事情,于是温庭筠这样的大文人就跟令狐滈这样的混混公子哥就走到一起了。
现在令狐滈问起,温庭筠想了想道:“这几日闲来无事,偶作一诗,今日吟来令狐公子指点指点。”
“嗯---”令狐滈微微点点头,“我就知道温兄当世大才,肯定会有佳作的。吟来听听。”
温庭筠站起身,捻着胡须,微微的晃着脑袋,神情随之凝重起来,“西游书怀。”
张威知道这应该是诗作的名字。
“西游书怀,嗯---,好名字。”令狐滈赞道。
渭川通野戍,
有路上桑干。
独鸟青天暮,
惊麏赤烧残。
高秋辞故国
第十二章 我的第一职业(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