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晨早阿姨的话,怀揣着拿人手短,可不拿,凭借着她失忆后两人之前的关系,也实在是不好。
干脆,还是给对方发了一个消息,只有两个字:谢谢。
半个小时后,白慕岑换好衣裳准备去训练室训练,却看见一个穿着黑色连帽衣衫带着帽子的少年在训练室内坐着,表情专注的看着电脑屏幕,手下键盘上右手指尖在欢快的跳跃,左手鼠标左右摇摆如同灵蛇一般。
不是没见过左手鼠标、右手键盘的,而是没见过姿势这么帅、这么认真的。
白慕岑走过去双手环抱,站在其身后悠哉悠哉的去看其操作,一手魔术师玩的出神入化,魔术师的出招全靠手中的扑克牌,看似简单,其实步步都是陷阱。
九岁到十岁之间的女主,用的是白慕岑这个名字,那时最喜欢的便是跟着其继父的那个侦探朋友去破案,对于推理的东西尤其感兴趣,如今一些记忆回想起来,越看这个人的魔术师,越想自己试试手。
忙内潇洒凑过来,用手肘撞了撞其:“左手鼠标右手键盘,我可从来没见过他这么玩过。”
白慕岑没吭声,只是静静的看着。
良久,一局结束,黑衣帽衫人转过身来,一句:“试试?”
白慕岑心下瞬间一怔,如山泉涌出、一股暖流倾泻而下,竟然是唐煜。
黑衣帽衫人:“不会用左手?”
白慕岑:“不是,你怎么会在这?”
白慕岑推着潇洒让其先离开,
第九十一章 左手鼠标右手键盘(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