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炮灰与白月光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44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状将彭继业告上法庭。
    诉状中写道:
    原告林嘉怡,年五十三岁,北国星球晋城人。
    被告彭继业,现年六十岁,北国星球宣城人。
    为受休弃而生活无着,恳请票传被告到庭,公断财产分割。
    林嘉怡将自己二十多年为彭家照顾老小的事情写在上面,并将彭继业包养过的外室名字和年份罗列,恳请法庭主持公道。
    宣城律师没有人肯受雇于林嘉怡,却被彭继业网罗,最后法庭上竟有十三名律师同时为彭继业辩护。
    林嘉怡脸色苍白,下意识看向苏豫,苏豫露出微笑让她稍安勿躁,林嘉怡便不担心了。
    接下来在庭审中苏豫一对十三,舌战群儒,言辞恳切却又咄咄逼人,直让十三位律师无话可说。
    --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