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没再问他了。
自觉被嫌弃了的裴思暮更自闭了。
盛骄拿出放在沙发旁边小冰柜里的好酒,倒出来自斟自饮:“他说真没事,不疼了。”
“我没听见。”孙释有点惊讶。
“我的耳朵比一般人灵很多。”
“那太可惜了,很多伎俩在你面前行不通。”
孙释笑着叹气作遗憾状。
盛骄愿闻其详,问他什么伎俩。
“你知道夜店的音乐为什么要开那么大吗?大到会让人有点不适,劝退一些它潜在的未来客户,”孙释拿过她在喝的那款香槟,也跟着给自己倒了一杯:“因为在那个环境里,人们连最简单的交谈也要贴着耳朵说话才得见,一来是方便接吻,二来也好拉近距离——无论是风景多美的地方,你总不可能无缘无故地跟一个陌生人贴得那么近。”
夜店的音乐合理化了一切。
理所应当地肢体缠绵。
可是美女的耳朵这么灵,这招就不灵了。
盛骄点点头,半真半假地说道:“我还会传音入密,所以你装作耳朵不灵也是没用的。”
“我们华国人会的可太多了。”
孙释憾道。
过了会,他想出个新办法:“那如果我是个聋子,你就可以在我的手上写字了。反之,对方亦然。”
掌心是神经极密集的地方,敏感程度不输耳朵。
执起对方的手,用指尖在上面写写画画,也是容易让人上头的暧昧举动。
第121页(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