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妆都有点融了。
夜店里一掷千金的大小姐,这时看上去都像只可怜可爱的小花猫。
唯独盛骄的妆没糊——
兴许是她得天独厚的冰肌玉骨,也可能是因为妆化得淡,她不用粉底就实现了看不出毛孔的细腻肌肤,更是天生的深轮廓,只薄薄地打些阴影,弱化了女性特质,便比许多男明星更英俊,俊得冷酷,不近人情。
太完美了,常晓依好羡慕。
“怎么还不走?”盛骄问。
“盛同学,”常晓依举起有点肉的手:“我想知道,如果我在夜店搭上了一个渣男,他送我上车后,就这样默默地看着我走吗?没别的做的?”
“常同学的发问角度很刁钻啊。”
双手插在裤兜的盛骄被逗笑了,她俯身弯腰,动作很快,快得常晓依没反应过来前,与对方的薄唇只剩五厘米的距离了,近得她能看见盛骄浓翘的眼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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