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的标准进行审判,让他们坐上几年牢狱,让他们切身体会到违法犯罪所带来的严重后果,那么他们在出狱之后,是不是就不会再次犯同样的错误?
那么同样的,国家是不是在某些方面也错了?
为什么一定要规定14周岁以下的人杀人不犯法?如果没有这一项规定,那些无知无畏的孩子们是不是就会心有所惧,不敢随便触碰法律的底线?
曾经就有过这样的一个案例:
一个11岁的孩子(甲)被班上的同龄孩子(乙)打了,伤得很重,孩子(甲)的父亲为了替儿子讨回公道,多次求助警方和媒体,却因为孩子(乙)太小,不满14周岁,最后不了了之。
半年后,孩子(甲)的父亲就让孩子(甲)带上凶器,将孩子(乙)当场杀死。
最终,孩子(甲)因为不满14周岁,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无罪,而孩子(甲)的父亲,背叛教唆杀人罪,入狱3年!
这个案件在当时也是轰动一时,无数人呼吁国家更改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标准,只可惜国家最终也没有给出任何实质性的回复!
当这一次的案件再次引发轰动时,这一话题再次登上热搜。
可惜的是,只是两天的时间,这一热搜话题就被其他的话题所取代,消失在时间的洪流之中。
——
大山县县城一个很小的咖啡厅里,皮皮虾一个人正在点单。
“服务员,两杯白咖啡,微糖!”
“美女,请问您
第二卷 人间冷暖 第七章 年少无知的代价(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