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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婵小姐”就这么从一位暂居的客人,变成了女主人的义女。她如今称呼陈凤蔚为“义母”,也该叫李芳年“阿兄”,林诗音“阿姐”——可是,她却不肯叫李寻欢“阿兄”。
一直都很沉默寡言的小女孩,第一次很认真的说,“我以后要当他的爱人!”
林诗音惊讶的瞪大了眼睛,微微涨红了脸,她出身书香世家,从小接受的都是守礼矜持的教育,还是第一次听见如此大胆的言辞。
李芳年和陈凤蔚年纪比他们大上许多,倒也不会当真,只是觉得童言无忌,天真好笑。
只有李寻欢,一脸懵懂的看着兄长,不解的追问:“爱人是什么?爱人是什么?”
“就是妻子呀。”李芳年忍笑看着他,回答道:“傻弟弟,当爱人,就是要当像父亲与母亲这样的夫妻。母亲就是父亲的爱人,父亲也是母亲的爱人。”
而对孩子来说,父母,夫妻,就是住在一起,生活在一起,一起玩耍一辈子的伙伴,因此,李寻欢立刻欣然道:“好啊,那我也要当阿婵的丈夫!”
“那她就不能叫你阿兄了。”李芳年逗他道。
李寻欢立刻上当的好奇道:“那她应该叫我什么?”
李芳年笑道:“我想想——嗯,我觉得寻欢哥哥不错!”
陈凤蔚也忍不住的笑弯了眉眼,只觉得自从丈夫离家赶考,长子出门读书后,家中好久都没有这么热闹过了。
阿婵立刻便跟着叫了一声:“寻欢哥哥
3.第三章(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