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在大明当剑仙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二十五章:鬼八仙【三】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还出言不逊侮辱之人,朝廷可有定罪。”
    “目无朝廷,出言不逊,按大明律例,一律当斩。”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