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是个地下乐队的主唱,没什么名气,却又足够帅气。
第一次见面时,陶桃就觉得自己爱上了他。
爱他的桀骜,爱他扎在脑后的小辫,爱他忧郁的眼睛。
当然,主要还是爱他所带来的新鲜感。
这是她平淡生命中从未出现的类型。
演练厅被陶桃长期租下,偌大的空间,只有陶桃和主唱两人。
陶桃坐在台下,双手捧脸,像个小迷妹一样欣赏着主唱的表演。
跳动的灯光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炸裂成红,那是陶桃专门从海外定制空运回来的设备。
主唱却比以往都要激昂,唱到最尾,他抡起吉他,并狠狠把它往台下一甩——
“啪”地一声,昂贵的吉他被折成两半。
他瘦削的后背微弓,看起来像只小狗,可怜又无害。
“我可能没法继续唱歌了。”
在断断续续地讲述中,陶桃了解情况。
就像所有烂俗情节里写得那样,长辈重病,叛逆少年终于要回归平庸。
他捂着脸,声音从指缝中漏出,支离破碎,“……可是我真的很爱摇滚。”
就这?陶桃甚至有点莫名其妙。
这又算什么事?
甚至都不需要上达父母,上学途中,陶桃状若不经意间告诉秦叔,她有个朋友的家人生病了。
事情迎刃而解。
夜晚,主唱发来消息:宝贝,是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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