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唱歌手,而且是在阿姆斯特丹当作驻唱歌手呢!如果你不嫌弃的话,那么我就替你唱几天好吧!如果你觉得行我就留下来,如果你觉得不行,我卷铺盖走人。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们依然是朋友,我交定了你这个朋友,因为你这个朋友敢爱敢恨。不爱的女人就要放弃,爱的女人就要去追求。我就是因为当初比较懦弱,自己爱的女人没有大胆去追求,没有大胆去爱,所以才会造成今天的局面,所以才会活得不像自己,所以才会让自己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我后悔莫及,但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吃。”
夜场老板就这样真的请他去了酒吧,只不过,在第一天唱第一首歌的时候,这个老板就惊讶到了,被这个男人的歌喉惊讶到了,原来如此,会唱,原来如此专业!
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才华会被埋没在夜场里面?
于是第一天晚上就把合约签的,也是一直干到现在,但是这个老板真的是不善于经营,夜场的生意不是很好,所以他拿的分成也比较少,所以需要出来干这些外快的事情。
但是这个男人不想离开那个酒吧,因为那个酒吧,他呆在里面非常的有意思 ,非常的快乐,和这个老板是朋友,每天可以喝喝酒,每天可以聊聊天,虽然工资比较低。
程星呆在那个酒吧里,虽然挣不到什么钱,虽然食不果腹。
虽然钱不够花,但是因为感恩这个老板,因为感恩这个老板把他当朋友。
因为在里面也过得比较快乐,在里面也活得像一个人
第九百七十八章 糊涂一时(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