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制。可以保证150亩(在黑土地上是100亩)府兵的田庄不会被析产继承。
同时也能保证收回无力服役的非终身公民的田庄——拥有终身公民地位的府兵可以终身享有田庄,如果不能服役,则需缴纳税赋。如果身有伤残(必须是从军负伤),则可以免缴税赋。
不过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府兵们只要有继承人可以服役,都不会享受这项免役待遇。
因为终身公民的继承人只有临时公民的身份,待遇下降了一大截啊。他们必须积累年功、战功才能晋升,所以得早点服役才能保证晋升到终身公民。
如果能累功晋升成为军官,哪怕是最低级的军官,也能从府兵阶层变成骑士阶层,所得到的授田可就一下增加十几倍了!
即使不能成为骑士,军功也可以用来兑换丰厚的赏金。
考虑到周国共和军在对外战争中胜利的概率,从军肯定比坐在家里面啃老划算……
而宋朝这边情况完全不一样,西北那边200亩的授田府兵(西北的田太差,200亩远远比不上燕地的150亩,但是比开封府的30亩要好多了)传到现在才多少年?又有多少西军、朔方军的授田府兵在典卖田产(府兵职田理论上不能转让)了?
府兵在军头将门势力很大的西北都保不住田产,在豪门亲贵云集的开封府左近就更别想了。
所以纪忆并没有完全采纳复古六君子的建议,而是提出了一个在政治上更加正确的分田方法——将
第1303章 维新变法裱糊 二(3/6)